违规事件分类与违规信息类型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27 18:01

1. 违规事件分类

1.1 内容违规

定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青果网络服务协议相关协议、规则,涉及黄、赌、毒、低俗、色情、暴力、侵权等违规内容,如下: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12)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3)发表、传送、传播骚扰信息、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内容。
(1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2 行为违规

定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青果网络服务协议》相关协议、规则,使用青果网络产品进行网络恶意行为的,如下:
(1)实施网络拒绝服务攻击、黑客攻击、网络扫描、恶意爬虫等。
(2)实施网络欺诈,网络钓鱼等。
(3)发送垃圾邮件,钓鱼邮件。
(4)传播病毒木马,非法控制其他计算机。
(5)违规部署境内获取境外非法信息的工具等
(6)因应用遭受大规模 DDoS 攻击影响平台其他开发者正常服务。

2. 违规信息类型说明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1 部分违规类型

部分违规类型说明如下:

2.2 色情低俗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

  •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
  • 发送以色情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的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 长期发送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以此来达到吸引用户或进行色情资源交易。
  • 直接或隐晦表现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内容,或以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描述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
  • 传播非法性药品、性保健品、性用品和性病治疗营销信息等相关内容的。
  • 发布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和有伤社会风化、有悖伦理的文字、音视频内容的。

《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的低俗内容:
(1)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内容。
(2)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3)对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
(4)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
(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6)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
(7)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8)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
(9)一夜情、换妻、SM 等不正当交友信息。
(10)情色动漫。
(11)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
(12)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13)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3 暴恐血腥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

  • 发送买凶杀人、替人复仇、教唆自杀、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 无资质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枪支武器。
  •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 出现事故现场、自杀现场、实验解剖等引起感观不适的血腥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4 赌博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

  • 搭建六合彩,赌球,赌博交易平台。
  • 无证从事彩票销售、运营具有博彩性质的棋牌游戏。
  • 发布组织聚众赌博、出售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进行博彩活动等。
  • 为赌博活动/网站 提供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博彩网站引流、广告宣传、网站代码等。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5 危害网络安全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

  • 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用户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 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分享网络技术手段进行扰乱社会治安、盗取他人信息/非法网站的违法犯罪行为,包含黑客、木马、自由门、翻墙浏览器、窃听等信息。
  • 伪基站、呼死你、黑卡出售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

2.6 违法经营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

  • 非法分销、非法集资、非法放贷行为。
  • 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的行政许可或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的、违规发布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的、违规发布烟草宣传内容的。
  • 以任何形式参与、鼓励、促进或诱导他人排斥正常商业竞争的行为,或为前述行为的传播提供便利的。
  • 其它违法经营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电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2.7 欺诈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

  • 以网站链接提示虚假的中奖信息,以奖金/奖物的中奖信息诱惑用户等。
  • 发布钓鱼网站等信息 、造正规的网站,利用类似的 URL 的形式,盗取用户的相关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 介绍、讲解、分析、推销、支持被官方认定为网络传销的虚拟货币。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传销、电信诈骗等信息。
  • 虚假金融投资、虚假信用卡待办、网络赌博诈骗等。
  • 以虚假交易、交友(杀猪盘)、兼职刷单等手段在网上骗取他人财物。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8 侵权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内容的信息:

  • 外挂、私服等网游类信息;
  •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商标专用权;
  • 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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